各位志工安好:
志工獎勵申請公告
1.110年台中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類暨綜合類志願服務獎勵(金牌、銀牌、銅牌獎)申請
金牌獎8000小時
銀牌獎5000小時
銅牌獎3000小時
2.110年台中市志願服務獎勵(一、二、三獎)申請
擔任本市各類別志願服務志工,服務時數達:
一等微章 7000小時
二等微章 4000小時
三等微章 2000小時
3.[社福獎勵]110年台中市社會福利類績優志願服務人員
(仁愛、博愛、愛心、績優獎)申請
申請條件:
績優獎 服務滿1年 累績300小時
愛心獎 服務滿3年 累積800 小時
博愛獎 服務滿5年 累積1000小時
仁愛獎 服務滿10年 累積2000小時
(不同獎項申請應間隔二年以上)
(*)以上獎項請於6月15日前提出申請,請把握時間!謝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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